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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3:36:54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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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策名称 补贴对象 对象类型 补贴对象描述 补贴标准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政策附件 备注 创建时间
1 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 企业 企业 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的各类企业 专项能力证书每人500元: 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 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 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 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 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 (紧缺工种上浮30%,六类重点群体上浮20%) 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 (闽人社发〔2024〕3 号)、《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 (闽人文发〔2024〕69号)、《关于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补充通知》 (闽人社办〔2025〕145号) 6a33a6c02504d.pdf 6a33a6c0250e0.pdf 6a33a6c025179.pdf - 0000-00-00 00:00:00
2 企业岗前技能培训 企业 企业 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各类企业 专项能力证书每人500元: 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 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 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 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 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 (紧缺工种上浮30%,六类重点群体上浮20%) 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 (闽人社发〔2024〕3 号)、《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 (闽人文发〔2024〕69号)、《关于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补充通知》 (闽人社办〔2025〕145号) 6a33a5b12255f.pdf 6a33a5b1225f0.pdf 6a33a5b122656.pdf - 0000-00-00 00:00:00
3 2026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企业 企业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为“省级增产增效”工业企业。 按2026年春节期间(2月)参加失业保险的非福州籍职工(身份证号码前四位非3501)人数计算(实际缴费),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季度月平均用工人数较去年同期提高10%比例的,补助资金上限提高至20万元。 名单由市工信局书面提供市人社局后,下发各相关县(市)区人社局。企业应符合2026年一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不低于2025年第四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的90%(含90%)。提高奖补上限企业一季度失业保险参保月平均用工人数应比上年同期提高10%(含)。 《〈关于2026年“福你就业”稳工稳产若干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榕人社就〔2026〕10号) 6a3257d72cb8c_2026〕10号 .pdf - 0000-00-00 00:00:00
4 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 企业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型微型企业。 社会保险补疗保贴标准按企业(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1、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2、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 《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 6a33b1cab4718_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合并).xls -
5 给予重点企业外出招聘补贴 企业 企业 对规模以上企业及列入市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按每家企业省外3000元/次、省内1000元/次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次。 对规模以上企业及列入市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参加市、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赴省内、外东西部劳务协作、山海劳务协作、校园招聘等活动,或经市、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到异地参加或举办招聘活动的给与外出招聘补贴。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113号) - - -
6 鼓励企业招用新增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奖补 企业 企业 我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及列入区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500-1000元,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我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及列入区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招用新增员工(社保在我市首次参保)和我区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113号) - - -
7 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业 企业 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各类企业。 中级工班每人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 对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 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结业证书、毕业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 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 《福州市人社局转发福建省人社厅关于福建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操作指南试行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培〔2022〕59号)、《关于印发职业培训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69号) 6a33a4aa44a64.pdf 6a33a4aa44af1.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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